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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末跑去朋友家訪問, 因為聽說她採用我的建議,就算不能完全百歲,起碼把作息固定下來後, 現在作息漸漸上了軌道. 朋友先是打電話來說謝謝, 聊著聊著我們乾脆前往她家拜訪 ((走路20分鐘就到了)). 看到朋友精神好多了,真的很為她高興. 朋友看到野拉小妹,也不禁地說 "哇~怎麼一下子長這麼大啦?? 不知道我們家寶寶什麼時候才可以也長這麼大?" 我聽了莞爾, 笑著說"不知不覺就會長這麼大了, 到時候讓你都嚇到時間怎麼過這麼快?!!"

 

是啊,真是不知不覺. 我彷彿才剛放產假, 進入32週才準備要開始每兩週一次的產檢,結果第一次產檢完沒多久就被叫到醫院把野拉給"剖"出來. 然後不知不覺,慶祝滿月,慶祝百日,收涎,然後半年過去了,到明天,野拉都要八個月大了. 這代表我一直躊躇著不願下決定的事情,即將也到了不得不去面對的時候: "我到底要不要回去工作?還是待在家裡做一個全職媽媽?"

 

恰巧前些天,兜兜媽咪遠從米國打電話來慰問, 也忍不住跟她聊到這個話題.

我沒有兜兜媽咪的偉大情懷,對於教職上看著長大的孩子們一片捨不得的情感. 對於工作的不捨, 一是來自於不想要跟這個社會脫節 (在家帶小孩後,常常這麼世界上發生了什麼事都不知道.連一向喜歡看電影的我, 很久沒有涉足電影院不說,連在有哪些電影上映都霧煞煞) 一是來自於我對這份工作的眷戀. 這份工作雖然不是一份非常好到不得了的工作, 但是一份在人眼裡也是還可以的"正當行業". 做得好,以我自己的成績來看,要升遷也是大有機會的事. 重點是, 在加拿大這個雖然滿平等但是還是白人為主的社會,我在畢業後以國際學生的身分,以不算太爛但還是比不上CBC甚或是自小就在這裡長大的人們的語言能力, 要打破很多法規跟自身條件的受限, 我真的是一步一步從最底做起,努力很久很久,挑戰自我極限,才得到這份工作.

離開,等於離開了我曾經這麼久的堅持. 離開,等於放棄了一個已經躺在那裡等我回去的工作 (公司依法不能找人代替我),假設有一天決定要重回職場, 我得要重新來過.

 

還算幸運的是, 跟台灣有些惡質的企業與工作環境比起來, 這裡對於懷孕婦女的工作保障跟保護,算是優渥. 我先是不用擔心告之雇主懷孕就要擔心工作不保的問題, 也不用擔心工作上同儕或是上級對於家有小孩的婦女言詞與其他實質不友善的對待. 經濟上,政府對於懷孕婦女也給予相當的保障. 省的健康保險(相當於台灣的健保) 讓我基本上不用擔心小病, 先生公司的保險coverage也不用擔心大病,牙醫,甚至還可以去按摩; 甚至對於失業在家的人,只要符合規定, 我們也可以領取就業補助金 (Employment Insurance,簡稱EI. 簡單來講就像是失業救濟啦,只是意義不同,是"在無重大錯失下暫時無法工作,補助你的金錢補貼", 所以名稱稍有變化.對於待產及在家照顧孩子的父母,也符合領取EI的條件)另外,為了鼓勵生育,照顧這個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政府及省都有另外支付一筆我們開玩笑叫"奶粉尿布錢"的津貼. 這些津貼加起來一點也不算多(因為把拔賺得不算太少),但是當然對於我們這個剛起步的小家庭,除了孩子,柴米油鹽醬醋茶,跟房貸的負擔,當然也是有點支助. 至於我個人的薪水, 如果以當初只有我們夫妻倆個人而言,當然是去工作我們可以過得更寬裕. 但是加上野拉小妹之後, 我們得要面臨的抉擇是, 一旦我要出去工作, 勢必得要找人在媽媽不在家的時候來照顧野拉妹的屎尿生活. 可是誠如兜兜媽咪所言, 這份保母錢幾乎等於我的薪水,我們家庭並不會因為我去工作後成了雙新家庭而變得比較優渥.

 

臭寶把拔比較傾向我不要回到職場,他覺得這個家可以讓他一肩扛起,他很高興 (獅子座的男倫啊~~) 但是我並不想把家裡的經濟全都放在他一人身上是其一;另外他也說, "在家多好, 我一想到我要從此工作一輩子都沒有這麼長的假期都覺得很羨慕你耶!" ㄟㄟㄟ,這位把拔, 你知道我不是每天在家翹腿啃雞翅喔??就算我不是一個天天都會打掃清潔的好家庭主婦,但是該整理的我也會去做,還有照顧野拉小妹可是24/7, 我可是全年無休耶.就算野拉妹每天有兩段小睡,晚上可以睡上12個小時, 媽咪我可得抓緊時間洗她的衣服,打她的泥.遇到公主不爽公主病發作的時候,媽媽也得要馬上找出讓公主不爽的原因, 要馬唱歌跳舞轉移注意力,要馬抱起來請求公主原諒.總之, 其實把拔也知道這不輕鬆啦!

 

但是,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 有多少次,我是那個第一個看到野拉妹笑的人; 我是那第一個看到野拉會伸手抓東西的人;我是那個第一個看到野拉妹翻身的人; 我是第一個聽到野拉妹開口叫爸爸媽媽的人; 我是第一個看野拉妹reaches her milestones的人,也是那個野拉小妹看到就會露出大大的只有兩顆牙的笑容對著笑的人,是那個她會撒嬌討抱抱的人,是那個就算她唉唉叫只要一抱起就會發聲"哈哈"笑的人.

 

小的時候,我因為家庭因素,一直不在母親身邊直到十歲那年. 後來回到母親身邊,也一直有著種雖然愛,但是不很親近的感覺. 當然我知道我的媽媽也是出於無奈,當時家庭附加在她身上的責任與重擔實在太大了. 但是就也因為如此,雖然現在與母親也變得親近,我也還是覺得不在母親身邊的那幾年,好可惜.

 

拜讀黃瑽寧醫師的舊文,不想吞下那最後一口飯的女孩,  內心有多麼不捨. 這麼小的孩子, 什麼也無能為力, 只能以自己小小的方式,只要求照顧者多一眼的對待. 我不禁想,目前幫野拉報名的daycare centre全都不收一歲半以下的幼兒,我唯一的選擇只有home daycare. 我相信這些保母們的專業,但是一個home daycare絕對不只收一個孩子,如果又遇到有比野拉妹更小的孩子的時候,小一點的小孩需要更多的照護這是我同意也無法避免的事,但是誰又希望因此讓自己的孩子被疏於照顧呢? 何況,我也很不放心讓別人照顧野拉方式,畢竟在媽媽身邊才可以得到最完善的照護對待啊!

 

我承認自己不是聖人,我也有感到煩躁想要罷工的時候, 我也有鬧情緒想要什麼都不管的時候, 我也有想要自己躲起來,一杯咖啡一本書好好喘息一整個下午的時候. 但是give and take.所有的事情,都有一體的兩面, 都有每個人自有的不同做法與選擇. 雖然還沒完全下決定, 我想答案似乎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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